鐵路要求托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堆碼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于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托運人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行業包裝標準對需要包裝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包裝標準或者行業包裝標準的,應當妥善包裝,使貨物在運輸途中不因包裝原因而受損壞。
托運人所運貨物如包裝不符合前款要求時托運人應改善后再托運,否則鐵路將不予承運。但貨物狀態有缺陷,不致影響貨物安全,托運人可在貨物運單內具體注明后托運。
目前,鐵路行業的包裝標準《鐵路零擔貨物運輸包裝管理辦法》的附件《鐵路零擔貨物運輸包裝條件》(簡稱《條件》,以下同)”中有明確規定。《條件》根據《鐵路法》和有關法規,結合鐵路貨物運輸特點規定凡經鐵路運輸的零擔貨物,必須使用符合《條件》要求的運輸包裝。《條件》中沒有統一規定包裝要求的或托運人要求改變包裝的,必須經鐵道部運輸局或鐵路局認定的運輸包裝檢測部門鑒定,認為符合鐵路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后,由托運人向承運車站提出包裝試運申請和包裝檢驗證明書,并與車站商定條件、簽訂試送協議后組織試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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